台北市国宾饭店工地发生火灾 无人受困******
中新网1月30日电 综合台媒报道,台湾第一座民营五星饭店、开店近60年的台北国宾饭店,去年起拆除改建,30日中午工地现场管道间冒出大量浓烟,台北市消防局获报立即赶往现场,经拉水线救援,判断现场无人,火势不会延烧,稍早火势已控制,详细起火原因尚待调查。
位于台北市中山区中山北路的台北国宾饭店于去年9月进行危老改建,工地今天中午发生火警并冒出阵阵白烟,台北市消防局获报立即派员到场灭火,幸内部无人受困。
消防部门中午12时许获报,中山北路2段一处工地管道间冒出白烟,立即派相关人车到场驰援,现场火势迅速控制,经查内部无人受困,详细肇因待查。
台北国宾饭店是岛内第一家民营五星饭店,开业一甲子以来受无数政商名流喜爱,于去年9月正式停止本馆营业,进行危老改建。
透支信用卡逾期不还 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以案说法)******
【案情】薛某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后持此信用卡多次消费,共透支78061元。截至最后一次还款,薛某尚有58061元本金未还。经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薛某仍未归还。之后,薛某被公安机关查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未还,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予惩处。鉴于薛某自愿认罪,且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故对其依法从轻处罚,遂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薛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说法】法官表示,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相关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行为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法官提醒,现实中一些人认为,透支信用卡不按时归还,只相当于一种民事借贷纠纷,大不了被起诉后做“老赖”,不会被判刑。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对持卡人来说,要理性使用信用卡,树立科学消费观念,出现信用卡透支一定要及时偿还,避免对个人信用记录造成负面影响;同时,如果恶意透支逾期不还,还可能触犯刑法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日报 记者 倪 弋整理)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