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媒:韩国忠清北道议员花钱租韩服开会被批“浪费”******
【环球网报道 记者 付嘉骏】据韩国《中央日报》12日报道,当天,韩国忠清北道35名议员集体穿着韩服召开道议会今年首次临时会议,道议长称,此举是为了振兴韩服。不过报道披露称,忠清北道议会为此花费了350多万韩元(近2万元人民币)的经费,当地市民团体因此提出质疑,批评议会浪费。
据报道,12日下午,包括忠北道议会议长黄永浩(音译)在内的35名道议员全体身着韩服召开了今年首场临时会议,黄永浩在会上介绍称,此举是为了振兴停滞不前的韩服产业。黄永浩表示,“现在有越来越多的韩国民众冷落和回避自己国家的传统服装,韩服产业的发展也变得愈发困难”,“对此,道议会议员们以身作则,在今年首场临时会议上全员穿着韩服出席”。
《中央日报》称,当地的韩服振兴协会原本承诺无偿向忠清北道议会议员租借韩服,但道议会方面仍向协会支付了总计350多万韩元的服装租赁费和清洗费。该消息一经披露,就有当地市民团体对道议会动用税金租赁韩服的做法提出质疑。“忠清北道参与连带”组织批评称,“请停止在一次性的活动上浪费预算经费”,“想发扬传统文化,道议会要做的事情不是穿着韩服去作秀,难道不是应该制定相关扶植政策吗”?
道议会方面对此表示,“在韩服遭冷落的情况下,道议会议员在节日来临之际穿着传统服装出席全体会议是很有意义的事情”。对于议会花钱租赁韩服一事而引发的争议,道议会有关人士辩称,“如果免费拿到韩服,可能会涉及违反公职选举法,所以支付了租赁费用”。
(来源:环球网)
用人单位自订“土规定”解聘员工为何违法******
近日,北京二中院披露了一起劳动纠纷案,用人单位以员工张某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澎湃新闻1月31日)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虽然也能解雇员工,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严格的法律条款,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试图用“小动作”绕过法律规定。其中,自定一份内部规章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去留实行挂钩,是很常见的做法。这些单位一旦遇到员工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情况,就可能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员工“炒鱿鱼”。
北京二中院披露的这起纠纷也是如此。涉案用人单位早早制订了自己的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有权对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员工予以解聘处理,无须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乍看上去,解聘当事员工,似乎是企业依规行事。但在法院看来,企业自订的“土规定”并不能改变这种行为的违法属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不能自行其是,不把员工利益放在眼里。劳动立法之所以如此设计,正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自定“霸王条款”,侵犯劳动者权益。
一个用人单位,对员工最严厉的处罚,莫过于解聘开除。绩效考核反映的是员工工作实绩,并不能与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混为一谈。一个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就算“不胜任工作”,法律也规定了“挽救措施”,要求先“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这也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温度。
在这起纠纷中,员工张某既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犯多大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多重的损失,入职后若干年的表现,也都在“合格线”以上。数次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直接就“一棒子打死”,砸掉养家糊口的饭碗,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基于现实生活的丰富性、立法的抽象性,任何法律条款都不可能穷尽一切现象,劳动立法也是如此。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在这起劳动纠纷案件中,法院通过掷地有声的司法判决,明确员工考核不合格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充分理由,为用人单位划定了一条清晰的法治红线,张扬了从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精神。(中国青年报 刘婷婷)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