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不走亲戚喝不喝酒? 重塑春节文化的年轻人******
走不走亲戚喝不喝酒?
重塑春节文化的年轻人
“谁喝得多谁机会就多,这完全没道理。”19岁的李园洁与父亲因喝酒发生分歧后,将自己的经历发在网上,得到众多网友支持。
每年过年前,24岁的张一嘉都要为“走亲戚”感到压力巨大。“妥协吧,我难受;不妥协吧,每年都吵架。”
“这是第一次不在自己家里过年,想到爸妈在家里冷冷清清,心里非常不好受。”春节刚过,李悦颖打算跟丈夫沟通,争取明年各自回家过年。
酒桌文化会被90后、00后转变画风吗?遭遇亲戚“经典三连问”怎么办?独生子女夫妻回谁家过年?在人们为久违的团聚欢欣雀跃时,新思维、新观念与传统习俗文化的碰撞,也在假期浮出水面。
不喜欢酒桌文化,希望喝酒点到为止
“如果有聚会,我只是喝一些低度数的鸡尾酒。”平日里,张铭可以说是滴酒不沾。
今年春节,张铭和家人聚餐时喝了半瓶白酒,“长辈和同辈的兄弟们都在喝,不好意思拒绝。”按照老家规矩,他需要先给长辈们挨个敬酒,再和几位堂兄弟喝,一圈下来就感觉脑袋晕乎乎的。
这顿饭局从中午12点持续到下午2点多。“社恐”的他时不时回答着亲戚朋友的询问:“在北京工作怎么样啊”“有没有谈对象”“打算什么时候结婚”……结束后,张铭足足睡了3个小时。
张铭不太喜欢春节酒桌“礼仪”,但是又想着“一年见面次数不多”“饭局里都是自己人,就算喝多了也不会怎么样”,还是选择遵循。“我和朋友喝酒就没有这么多礼数和规矩,想喝就喝,不想喝就不喝。”张铭说。
一次与亲戚聚会时,李园洁的父亲说:“长大了要懂一些人情世故,不喝酒就是不给别人面子,连朋友都交不到。”李园洁则认为:“我知道中国有流传已久的酒文化,但这并不等于酒桌文化这种‘糟粕’。”
春节期间,李园洁也会与朋友“小酌一杯”,但是大家都点到为止,绝不会强迫对方。她说:“我把自己的想法发在网上,有很多人支持,所以我更有勇气坚持自己。”
2018年,李翔到北京上大学,爷爷和他约定,等他留在北京工作,会带上奶奶一起来京旅游,还要一起喝一口地道的二锅头。
大年二十九,李翔从北京回到了老家湖南长沙。一下飞机,他就和父母一起,把准备好的年夜饭,附上一瓶从北京带来的二锅头,一并送到爷爷奶奶家门口。他们在给年夜饭外包装做消杀之后,没等老人开门便转身离开。
前不久,奶奶主动提出,今年全家不再一起吃年夜饭了。2022年7月,李翔的爷爷体检查出了癌症,他选择保守治疗,遵医嘱不再抽烟喝酒。在新冠病毒感染高峰中,两位老人严格在家自我隔离,并没有感染。但风险还在,春节并不是相聚的好时机。
自称“还算争气”的李翔,毕业后进入北京的一家国企。因为疫情,2022年,爷爷奶奶没能来北京旅游;如今回家了,他也没能和爷爷奶奶见面。
“我知道,就算我给爷爷带了二锅头,他也不会喝的。但带来这瓶酒,意味着我完成了与他的约定,意味着我们能够团聚。”和爷爷的约定,李翔始终记得。
经历了疫情煎熬,才明白亲情是多么重要
大年初二,汉宇在社交网络账号上分享了一条名为《不走亲戚的90后春节vlog》的短视频,记录宅家过年的日常:打扫卫生、喝咖啡、吃甜甜圈、追剧、安装烤箱……
可是,没有走亲访友的热闹场面。“聚在一起就是互相比较谁家孩子工作好、收入高,我只能默默听着或者放空自己。年轻人还可能各自玩手机。”
近两年,“断亲”这个词逐渐被年轻人所熟悉。南京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胡小武曾对此下定义:“断亲”主要表现为懒于、疏于、不屑同二代以内亲戚互动和交往的现象。
张一嘉也因为“走亲戚”和爸妈发生矛盾。张一嘉一直认为姥姥重男轻女:“小时候过年去姥姥家,姥姥都会挑刺,这个做得不好,那个说得不对,结论都是我没有表哥好。后来长大点了,我就找各种理由不去姥姥家。”
“但是,每次提到‘去不去姥姥家’,我妈都会当着我的面哭,骂我不孝顺,甚至好几天都不理我。”张一嘉说。
上大学那年冬天,张一嘉的姥爷去世了,但她有很重要的考试,没有赶回去参加葬礼。那年除夕,为了让妈妈开心,也为了弥补自己的愧疚,她在饭桌上主动提出去姥姥家。张一嘉的妈妈激动地在饭桌上流下了眼泪。
张一嘉说自己并不是完全不走亲戚,自己平时与堂哥堂姐接触比较多,关系也很好。但是,她拒绝用血缘和亲情来“绑架”人。
大年三十,受到冷空气影响,内蒙古呼伦贝尔最低气温降至-43℃。上午11点,23岁的王浩在寒风中寻找出租车。父母已经先行赶到老人家中,就剩他成了十几斤重年货的搬运工。
“家里的老人走了一趟‘鬼门关’,必须好好陪陪他们。”王浩96岁高龄的姥姥刚刚经历了一场生死考验。在北京学习医学专业的王浩,听说姥姥“阳了”,已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幸运的是,由于入院及时,家人照顾周到,老人逐渐恢复了健康。
等待了半个小时,王浩终于坐上了出租车。尽管身上穿着加厚羽绒服,抗风牛仔裤外面还套着一件大棉裤,帽子、手套、围巾全副武装,他还是抵挡不住寒冷,刘海和睫毛因结冰而变得花白。不过,“只要团聚,路上的一切都是值得的”。
“在父母的时间表里,一切都已经算好”
除夕,邓斯尹与一位叔伯产生剧烈争执。这位长辈说:“现在男生都喜欢独生女或者家里两个女儿的,你这种有弟弟的最不好,还不快点结婚,免得男朋友跑了。”
邓斯尹急忙反驳,但最终她没有说服任何人,反而被批评不尊重长辈。
王晶晶是独生女,今年26岁,研究生毕业后留在北京工作。春节期间,父母为她安排了线下相亲。相亲过程中,两个人面面相觑,被王晶晶形容为“脚趾抠地般的尴尬”。
长假期间,王晶晶在家庭群里转载了一则视频,内容是一位专家告诫父母应该多多理解子女,时代不同了,女性不结婚也完全可以自己独立生活。王晶晶的妈妈回复:“这些专家简直误人子弟。”
在王晶晶眼里,老一辈结婚是因为要互相扶持帮衬家里,如果自己将来决定结婚,那一定是因为两个人在一起比一个人要快乐。
李悦颖新婚不到半年,丈夫是自己的县城老乡。春节前半个月,李悦颖提前请假回家,老公则留在西安上班。小年夜,李悦颖收到了公婆发来的消息,希望她能过去住。那天,李悦颖在公婆家吃完晚饭,还是回到自己家中。她认为,无论结婚与否,自己家永远是自己家,老公的家是老公的家。
除夕,当地有“嫁出去的女儿不能待在父母家”的习俗,她不得不在公婆家吃团圆饭。“来来往往的亲戚都不认识,还被一个劲地催着生娃,感觉很不受尊重。”
家在东北的杨天,今年选择和丈夫各自回家过年。这个决定并不符合当地传统习俗。但是,杨天与丈夫常年在外工作,只有春节假期才能见到家人,比起遵循旧习,她更想好好陪陪父母。
起初,丈夫也觉得结婚第一年没把媳妇领回家“有点没面子”,但杨天反问:“为什么是我跟你去你家过年,不是你跟我去我家过年?”丈夫便不再多言。面对亲友的疑问,杨天统一回应:“我们走在时尚前端。”
“你看你姥姥生病了,我和你舅舅还可以去照顾。所以你不能不要孩子,以后生病了就没人管你……”春节期间,读大三的范子菁几乎每天都会听到这样的话。按照父母的理想规划:先考上研究生,读研时就要谈恋爱,争取毕业后把工作和对象都稳定下来,到时候父母即将退休,还有时间帮忙照顾孩子。
“在我父母的时间表里,一切都已经算好。”范子菁的妈妈经常在手机里刷相亲群的消息。“一看到我同学有对象了,她准在第一时间告诉我。”
前几年的春节餐桌上,梁晓叶是最风光的人,因为她是全苗寨第一个女大学生。“扶贫先扶智”,这些年村里人重视子女教育。2017年,她顺利考入省城长沙的大学。
“当年有多风光,现在就有多‘落魄’。”毕业后,梁晓叶成为长沙一家公立幼儿园的教师。然而,亲戚们的话题从学业转向了婚恋:“同龄姐妹孩子都上幼儿园了,稍差一点的婚礼档期也排到后年了,你怎么还是找不到男朋友?”
“没结婚,人生就不圆满!”梁晓叶有一个30多岁还没结婚的堂姐,被全家人当成反面教材。她却不这么想:“堂姐是大学老师,有房有车,很圆满啊!”
梁晓叶并非“独身主义”,她想等到30岁再结婚。她发现,稍年长的、拥有一定资源积累的家长,能够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而我现在自己都养不活”。
“这个报道千万不能让老家亲戚看到,不然他们会说我带‘坏’其他人!”梁晓叶最担心的,还是亲戚们对她这个未婚青年的审视。
(应受访者要求,李园洁、张一嘉、王晶晶、李悦颖、张铭系化名)
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刘胤衡 裴思童 王军利 谭思静 来源:中国青年报
如何避免已婚未育成就业劣势?专家解析女子因已婚被辞事件******
如何避免“已婚未育”成就业劣势? 专家解析“女子上班第一天因已婚被辞”事件
采访背景
1月12日,一则“女子上班第一天因已婚被辞”的消息冲上热搜。据报道,广东省广州市的王女士第一天上班,填完资料,正在了解公司的相关介绍和日常的工作职责时,突然被人事叫到办公室通知辞退事宜,理由是“王女士已婚,后期会要孩子”。
王女士称,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自己很生气。事情曝光后,不少网友对涉事企业明目张胆歧视女性就业的行为感到愤怒,纷纷呼吁加大执法力度、优化就业环境,消除女性就业歧视。
歧视女性就业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应该如何加强治理解决职场歧视问题?记者为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刚办完入职手续就被公司辞退了!令广东省广州市的王女士颇为不解的是,招聘时她已经告知企业自己“已婚”,面对人事时又明确说自己近期没有备孕的打算,但依然难逃被辞退的结局。
王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女性就业歧视长期存在:女子怀孕7个月被公司告知“没产假”并被辞退;有酒店要求女员工“怀孕就主动辞职”;一女员工因怀上二胎遭公司解雇……
这不仅是对女性的职场性别歧视,更是对劳动法律的漠视。
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院长沈建峰看来,这种以性别或者婚否为由排除录用、提高录用条件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显然构成了就业歧视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也违反了妇女权益保障法。
王女士被辞一事曝光后,很多网友表示,女性在职场上被歧视的事情数不胜数。有女网友说,自己在面试时会被问到“结婚了吗”“准备生孩子吗”,甚至有企业人事直言已婚未育是劣势。
对于一些企业不愿找已婚未孕或正在备孕的员工这一问题,上海市某公司人事告诉记者,原因很简单,就是怕影响工作,进而影响企业效益。女职工产假相当于带薪休假,而且有了孩子后可能无法全身心投入工作。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利。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将限制结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聘)用条件。但为何在现实生活中,职场性别歧视依然屡见不鲜、屡禁不止?
受访专家认为,这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除了观念、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因素外,也有法律制度方面的因素。
北京市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杨保全认为,女性在就业过程中所遭受的歧视往往不是以明显直接的方式存在的,而是以不易察觉的隐蔽方式,甚至是“披着合法的外衣”,女性所遭遇的歧视从应聘、工作、晋升、薪酬福利到退休,贯穿整个就业过程。对用人单位来说,规避法律法规的具体操作办法有很多,违法成本低。
在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彬看来,劳动者维权成本高,我国反就业歧视的相关立法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容易出现受理难、审理难等困境,对劳动者的举证责任要求也比较高,导致维权难度大。同时,有关主管部门在就业歧视问题上的监管力度有待加强,例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还没有将就业歧视明确纳入到劳动保障监察事项中去。
“现有的法律并没有完全平衡好用人单位、女职工以及国家之间的利益。招聘女职工,对用人单位来说,可能加重用工成本,又没有相关分担机制,用人单位必然会排斥女职工的录用。比如,目前奖励产假期间的工资在很多地方都是由用人单位承担,一些地方规定男性享有的陪产假可以‘转让’给配偶享有等。”沈建峰说。
女性职场权益,如何才能有效保障?
沈建峰说,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之后,进一步明确了构成就业歧视的行为,明确了对妇女的就业歧视等可以由人社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从而强化了对性别歧视的治理。此外,女职工遭遇就业歧视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要求处理。
杨保全说,为更加有效地保护女性就业平等权,妇女权益保障法将就业性别歧视纳入公益诉讼范围。由检察机关提起反就业性别歧视公益诉讼,比个人诉讼提起更具优势。因此,如果劳动者感觉维权难度较大,可以求助检察机关。
“平等就业权兼有人格权益与身份权益的双重属性。就业歧视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形式,对受害人的救济可参考适用侵权法的责任形式。除了需要补偿受害人实际支出的费用和损失以外,还应补偿其丧失工作机会或工作的未来经济损失。对于用人单位给劳动者造成严重损失的,还应当予以惩罚性赔偿。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应当根据损害的情节予以精神损害赔偿,以加大用人单位违法成本,起到规范和约束的作用。”杨保全说。
值得注意的是,在沈建峰看来,随着反就业歧视观念的深入人心,目前实践中直接而明确的就业歧视已经比较罕见,很少有用人单位在招聘简章中明确性别要求,也很少有用人单位告诉劳动者不被招聘的原因。目前,隐性的就业歧视比较常见,成为劳动者权益维护的难点和痛点。
对于隐性就业歧视,维权最大的难点在于举证。对此,赵彬建议,劳动者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同时,相关部门应该在平等就业的宣导、监督、执法上加大力度,努力营造公平就业环境。
杨保全认为,还应健全司法救济机制。劳动关系成立前的招聘阶段,即受到就业性别歧视的受害人如要提起诉讼,根据既有证据规则的规定,需自行收集用人单位的侵权证据,然而,让尚未进入劳动领域的当事人收集用人单位的违法证据,在实践中的难度不仅远远大于劳动纠纷中的当事人,而且很有可能无法做到,使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平等就业权成为空谈。因此,还需构建系统完善的司法程序。
“未来条件成熟时,应进一步完善就业促进法,制定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法,或者在劳动基准法中增加反就业歧视的规则,明确就业歧视的认定标准,合理分配就业歧视的举证责任,优化就业歧视的救济程序。”沈建峰说。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