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会上灯光璀璨,热闹非凡。 赵春亮 摄游客在观看丰富多彩的民俗表演。 赵春亮 摄游客在观看丰富多彩的民俗表演。 赵春亮 摄宋韵民俗主题灯会吸引游客驻足赏玩。 赵春亮 摄一名小朋友在开心玩耍。 赵春亮 摄小朋友在点灯笼。 赵春亮 摄
2月1日,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宽心小镇宋韵民俗主题灯会热闹举行。当天,众多游客汇聚小镇点灯笼、猜灯谜、看表演,在丰富多彩的民俗活动中感受宋韵灯会的热闹氛围。
成都:优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 中新网11月17日电 17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司法局发布《关于优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不再区分居民家庭购房资格的顺位。 《通知》优化完善了商品住房销售方式,不再区分居民家庭购房资格的顺位,登记购房人的资格复核不再按照户籍所在地、稳定就业地及社保年限进行顺位排序;将原来的无房居民家庭、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普通购房家庭三类优化为无房居民家庭(含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以下简称“无房(棚改)家庭”)、普通购房家庭两类。 《通知》明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开发企业自行组织销售,不再实施公证摇号:1.首次开盘的“双限地”项目及其后续批次房源;2.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源;3.登记购房人数在房源数(不含200平方米及以上)2倍以内的房源。 《通知》规定,明确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且登记购房人数在其对应房源数2倍及以上的房源,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 登记购房人数在其对应房源数2倍(含)至3倍之间的,按照无房(棚改)家庭、普通购房家庭两类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无房(棚改)家庭优先选购的房源不低于对应房源数的70%,剩余房源用于普通购房家庭选购。 登记购房人数在其对应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对所有报名成功的无房(棚改)家庭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若无房(棚改)家庭不足房源数3倍的,由普通购房家庭按照公证摇号顺序递补。(中新财经)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