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工业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
中新网1月17日电 工信微报微信公众号17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公布《工业节能监察办法》。办法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办法所称工业节能监察,是指工业节能监察部门依法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生产、使用、服务等相关企业、机构执行节能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用能,提出依法用能、合理用能建议的行为。
工业节能监察包括下列内容:
(一)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用能产品、设备能源效率等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
(二)执行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淘汰制度情况;
(三)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情况;
(四)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情况;
(五)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情况,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情况;
(六)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岗位节能培训情况;
(七)工业节能监察意见落实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工业节能监察的事项。
办法强调,工业节能监察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和效能原则。工业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
办法提出,被监察单位应当配合工业节能监察,如实说明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隐瞒、虚构事实,不得伪造、隐匿、销毁、篡改有关资料,不得拒绝和阻碍工业节能监察。(中新财经)
截至去年11月贵州有效发明专利1.76万件 同比增长17.5%******
1月9日,记者从贵州省市场监管局获悉,截至2022年11月30日,全省有效发明专利近1.76万件,同比增长17.5%。
按发明人类型划分。非职务发明专利729件,职务发明专利1.68万余件。职务发明中企业1.24万余件,占全省职务发明专利73.7%;大专院校2794件,占全省职务发明专利16.6%;科研机构1138件,占全省职务发明专利6.8%;机关团体489件,占全省职务发明专利2.9%。
按国民经济行业(门类)划分。制造业1.48万余件,占全省有效发明专利84.7%;农、林、牧、渔业1676件,占全省有效发明专利9.5%;采矿业570件,占全省有效发明专利3.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42件,占全省有效发明专利1.9%;建筑业65件,占全省有效发明专利0.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37件,占全省有效发明专利0.2%。
按十大工业产业划分。十大工业产业有效发明专利总数1.26万余件,占全省有效发明专利72.3%。先进装备制造产业4816件,占全省有效发明专利27.4%;健康医药产业1762件,占全省有效发明专利10.0%;现代化工产业1742件,占全省有效发明专利9.9%。
按十二个重点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划分。十二个重点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有效发明专利总数2295件,占全省有效发明专利13.1%。中药材产业896件,占全省有效发明专利5.1%;茶叶产业312件,占全省有效发明专利1.8%;水果产业293件,占全省有效发明专利1.7%。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