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标超低价保时捷下单后须交付吗?专家解读******
错标超低价保时捷下单后须交付吗
专家解读“乌龙”订单纠纷解决之道
□ 本报记者 陈磊 孙天骄
1月30日,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的保时捷中心上线一辆轿车,标价12.4万元,引发大量消费者订购。截至当天晚上,该销售链接共有近600个预订单。随后,保时捷下架了这辆车并退回消费者订金。
次日,银川保时捷中心销售端表示,保时捷小程序上架的车辆实际库存为1台,首单用户购买成功后,后面下单的用户会自动判定为无效订单,48小时内退还押金。
2月1日,有媒体报道称,银川保时捷中心工作人员称该车没有卖给首个下单的人,而是像其他客户一样,打电话取得谅解。
此事引发社会热议。有不少网友评论称,按照诚信原则,商家既然提供了链接且客户下单了,那么就应该交付。
《法治日报》记者根据公开信息梳理发现,近年来,网络平台卖家错标商品价格(特别是卖家标价远低于实际价值的“乌龙”订单)的现象时有发生,由此引发诸多纠纷。
例如,2020年12月,某知名跨国企业中国官网商店发生错标价格事件,千元商品被标价一两百元,众多消费者涌入购买,商店发现问题后,取消了用户的订单。
2021年1月,某知名珠宝商的系统技术人员操作失误,将通过某电商平台销售的商品标价设置为远低于正常售价的价格,消费者购买后却遭该商家起诉。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称,对于商家错标商品价格现象,可以分两类情况看待:一类是因为工作人员或者营销系统技术故障导致错标商品价格;另一类是商家有意为之。
在刘俊海看来,上述两类情况的性质不一样,法律后果也不一样。如果商家是因为无心之过或技术故障,则首先需向消费者寻求谅解,特别是在消费者误以为价格很低而下单的情况下,给消费者带来不便,需要道歉并作出相应补偿;如果商家是为引流有意为之,消费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则商家需严守契约精神。
对于实践中这种价格远低于实际价值的“乌龙”订单的法律效力,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文化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程科告诉记者,判断的关键在于分析商家在网购页面上显示的商品信息,对于消费者来说,到底是要约还是仅仅为要约邀请。
程科分析称,如果是要约,则消费者一旦下单完成,合同成立;如果是要约邀请,那么消费者的下单行为视为要约,商家依然保留了是否和消费者订立合同的最终决定权。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立法者认为,在一般情况下购物网页的内容应该构成要约,相对人一旦成功下单,则合同成立。当然,立法者也认为,如果存在特别条款的约定,也仍然有将购物网页认定为要约邀请的可能。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律协消费者权益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饶伟说,“乌龙”订单,即由于交易一方(卖方)对商品的价格、数量或其行为性质出现重大误解而产生的订单。一旦商家认为与消费者之间构成重大误解,作为商家而言,如果与买方不能协商处理解决,其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买卖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效力。
在饶伟看来,就此社会热议事件来说,虽然商家在售价上的意思表示出现重大误解,但是商家小程序上关于车辆上架的行为构成要约,而消费者下单购买并支付款项的行为构成承诺,该买卖行为符合上述合同成立并生效的要件,因此在商家行使撤销权之前,该订单从法律上讲是有效的。
记者观察发现,“乌龙”订单发生后,许多商家往往选择立即下架商品。
对此,程科认为,商家自主下架商品没有问题,除非有证据表明商家有恶意通过低价吸引消费者的价格欺诈行为,否则商家发现“乌龙”订单后,自然可以通过自主下架避免进一步损失。
刘俊海同样认为商家可以自主下架“乌龙”订单商品,但需要补偿消费者因此造成的损失,这样更符合公平原则。
“问题在于,之前已经成功下单的消费者可否主张商家继续提供商品或服务。”程科说,如果认为购物页面构成要约,则消费者成功下单时合同成立,消费者可以持已经有效的合同主张按“乌龙”价格履行,此时商家无法拒绝,否则将构成违约。
“但商家有可能根据民法典关于重大误解的规定主张撤销合同,合同一旦被撤销,消费者无法再主张按‘乌龙’价格履行。与此同时,只有存在信赖利益损失的情形下,才可以向商家主张该部分损失。”程科说。
如果消费者坚持主张商家按“乌龙”价格履行交付义务而商家拒绝,消费者能否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饶伟分析称,由前述所知,消费者可以主张商家按照“乌龙”价格履行交付义务,商家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依法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买卖合同。如果商家自买卖合同成立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撤销权,或者虽然在合同成立之日起5年,但未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即消灭,则商家应当依照买卖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应及时保留商品信息、付款信息等电子证据,避免在发生纠纷后因举证不能承担不利后果。如果买卖合同系因商家过错导致被撤销,作为消费者可以依法主张损害赔偿。”饶伟建议。
刘俊海提醒,商家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商品,应该秉持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担当之心,基于防风险、树品牌、控成本、占市场的基本策略,胸怀对消费者的感恩之心,胸怀对法律的信仰之心,胸怀对风险的敬畏之心,慎独自律,避免错标商品价格的现象发生。
“不管出现‘乌龙’价格属于哪一种范畴,实际上都会对企业的商誉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而且会对消费者的幸福感、获得感有一定伤害,影响消费者的体验,所以商家还是要记住一句话,金奖银奖不如消费者夸奖,金杯银杯不如消费者口碑,只有自觉地与广大消费者站在一起的企业,才是消费者友好型的企业,才能获得更多消费者的认可。”刘俊海说。
多地“瞄准”促消费 哪些行业会出现报复性消费?******
中新经纬1月6日电 (孙庆阳)2022年12月份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支持住房改善、新能源汽车、养老服务等消费。
多地出台政策积极促消费
近段时间,地方两会密集召开,安徽、山东多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将促消费列为2023年重点工作。广东、青海也出台了促进消费的多项政策。为何多地拼经济,重点“瞄准”促消费?
中国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在接受中新经纬采访时表示:“投资、外贸、消费是拉动中国经济高速运行的三驾马车,在整个世界经济不确定因素较大的情况之下,外贸要实现大的增长是比较难的,而相比投资来说,最重要的还是在消费。”
当下,全国各地陆续出台促进消费的红利性政策。朱丹蓬预计,随着这些政策进一步落地,对于整个中国的消费来说有着非常大的拉动作用。
财经评论人谭浩俊进一步详细解释,由于出口受国际经济环境的影响很大,特别是欧美发达国家加大了对中国企业的限制力度,出口的难度将越来越大;这些年中国主要是靠基建投资、民生投资等来实现经济稳定增长,没有让经济出现明显下滑。
谭浩俊认为,目前,消费的潜力是最大的,具体体现在三方面:第一,消费市场在疫情影响下一直比较低迷,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一直没有发挥起来。随着疫情政策的调整,消费应当成为经济增长最重要因素之一。第二,消费活力是最容易激发出来的一项投资增长手段,疫情政策的调整对消费潜力的挖掘,形成了非常好的市场环境。因此,消费作为地方拉动经济增长的一个主要考量是完全应该的。第三,消费拉动可以出台很多具体的政策,如家电下乡、汽车下乡、鼓励汽车消费等。
从宏观经济层面来看,星图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付一夫认为,全球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下外需萎靡,需重点发力内需,而内需中消费最具弹性和潜力。特别像出行和线下类,均在疫情防控期间受到一定程度的压制。“疫情防控方案大幅调整后,对于消费市场最大的干扰因素已消除了。”
付一夫强调,客观来讲,政策调整对消费市场恢复或提振回暖起到了极大的积极促进作用,特别如旅游、餐饮、出行等;另一方面,政策特别重视促进消费,可以设想后续会在消费方面出台一系列政策。
哪些行业会出现报复性消费?
那么,各地区和行业在促进消费方面有哪些特点?哪些行业会出现报复性消费?对此,谭浩俊表示,消费在这三年受到很大压制,无论是传统消费,如餐饮、电影、娱乐,都可能出现报复性现象。
目前,海南等地的宾馆、饭店都出现了一房难订的现象,平台的订票率也非常高。谭浩俊预计,旅游消费或会成下一步消费启动的重要方面。
住房消费也有可能成为今后一段时间经济增长的重要推手。住房消费市场的低迷已持续多年,疫情得到控制后,住房消费也可能在刚需和改善性消费增加下出现反弹。
不过,谭浩俊强调,恢复的关键还要看开发商能否降价。如果2023年消费启动得好,不仅消费本身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会越来越大,同时也可以对企业的生产性投资起到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消费市场好→产品销售好→增加投资→扩大生产,形成良性循环。生产性投资增强,将带动就业和居民收入,进一步推动消费市场的兴旺。”
从各地促消费政策来看,手段越来越多样化。一些地方甚至针对消费场景打造手电经济、夜间经济等,以及围绕春季新年举办特色的促销活动,表现更加多样。付一夫表示,综合来看,各地的促消费政策是全方位的,在想尽办法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这套消费组合拳还是挺漂亮的。 (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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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