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欢喜”?
秉承“赏中华诗词,寻文化基因,品生活之美”的宗旨,《2023中国诗词大会》围绕“欢喜、寻味、燃、寒暑、先生、本来、心动、天下、十年、远方”十个关键词,以“欢喜”为始,以“远方”为盼,回归诗意的共同落点,给人以穿越凛冬的温暖力量,再掀“全家老少齐上阵,天南地北共此情”的收视浪潮。
“欢喜”不仅是一种精神状态,更是一种价值追求和理想情怀。
点评嘉宾、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康震,借用中国古典诗词为观众普及了人生之中各式各样的欢喜:有大功告成的狂喜“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有人生自得的欣喜,“休对故人国,国,且将新火试新茶。诗酒趁年华”;更有心怀天下,激励民众的大欢喜,“喜看稻菽千重浪,遍地英雄下夕烟”。
“踏遍青山人未老,风景这边独好。”在中央民族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蒙曼看来,又一个春天如约而至,有团聚就有力量,有春天就有希望,新的一年,满载着希望和力量出发,即是迎接岁月静好的“小欢喜”,更是迎接国泰民安的“大欢喜”。
值得一提的是,节目还将相对抽象的主题,化作一个个生动鲜活的时代切面,在纵横古今、纵贯南北的人间烟火中,激发人们对“欢喜”的丰富感知与无限遐想:它是欢悦庆升平的“岁朝图”,是北京深秋农家小院里甜蜜蜜、亮晶晶的大柿子,是浙江安吉余村“绿遍山原白满川,子规声里雨如烟”的美好模样,是我们透过中国航天人的眼睛“遥望齐州九点烟,一泓海水杯中泻”的油然自豪,是千年非遗绝技打铁花“炉火照天地,红星乱紫烟”的流光溢彩…………
当观众从触手可及的现实场景中,聆听诗意穿梭千年留下的壮阔回响,古老的诗词也就获得了与时代相拥、为生活赋能的新的生命力。
“欢喜”中的隐藏线索
在首期节目中,有一道很有意思的题目,需要参赛选手根据“后代称欢伯,前贤号圣人”“应呼钓诗钩,亦号扫愁帚”“三杯通大道,一斗合自然”“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等四句诗句线索,猜出一种饮品。
答案毫无悬念:酒。
节目主持人龙洋表示,将“酒”列入“欢喜”的线索题里,很有深意。在她看来,酒,可以是最孤独的人喝,也可以是最热闹的人喝,可以是最豪放的人喝,也可以是最温情的人喝,是每个人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存在。
康震也提出,酒在中国人的生活里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中国人爱酒从对酒的命名中就可以体现。“应呼钓诗钩,亦号扫愁帚”出自苏轼《洞庭春色》一诗,写的是苏轼当时的好友将所酿之酒取名“洞庭春色”,既是好酒之誉,也蕴含着主人对祖国山河的美好想象,李白也有诗云“巴陵无限酒,醉杀洞庭秋”。
康震认为,“酒,在这时候就不是酒了,是一种燃烧的激情”。
蒙曼从古人对酒的别称中,总结“酒可以给人带来快乐”。“欢伯”一说,最早出在汉代焦延寿的《易林·坎之兑》中,“酒为欢伯,除忧来乐”认为,酒能消除人的烦恼与忧愁,使人快乐。
此外,酒还有“清圣”“浊贤”之说。在北宋时期李昉等撰写的《太平御览》《魏略》中有记载:“太祖(曹操)时禁酒而人窃饮之,故难言酒,以白酒为贤人,清酒为圣人”。以“圣贤”代酒,足见对酒之欢喜。
年+文化+酒=古井贡酒
《中国诗词大会》是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推出、由中央电视台科教频道自主研发的原创文化类电视节目。它把中国最影响深远的诗词搬上综艺节目的舞台,以比拼竞赛的形式,寓教于乐,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发扬有了全民基础。
癸卯兔年,时值《中国诗词大会》陪伴观众“文化过年”的第八个年头。不知不觉守候它的开播,早已成了全家老小、天南地北的年味之选。
据统计,该节目前七季收视总计超过30亿人次,在全社会形成了诗词热、国学热、国风热和文物热,成为观众春节假期不可或缺的“精神陪伴”。
而古井贡酒同样是“年文化”的倡导者与同行者。
自2016年,古井贡酒携手央视春晚,向全国人民拜大年。中国人的过年记忆中,又加了一个“喝古井”,“过大年、喝古井、看春晚”成为一句流行语,响遍大江南北,深入人心。古井贡酒历经十年研发的“年份原浆·年三十”,更是以“年三十”为名,彻底与年文化深度绑定。
此外,古井还围绕“年”,成立古井贡酒文化研究院,遍邀白酒业、文化界专家围绕“年”展开一系列文化研究。通过发掘“年”文化的深厚内涵,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古井文化道路,展现了古井贡酒传承与传播中国文化的名酒担当。
也正是“传承和弘扬传统文化”的同一个初心,让古井贡酒与《中国诗词大会》走到一起。
2022年,古井贡酒牵手《中国诗词大会》。此次再度冠名、同框亮相,在新春佳节的喜庆、祥和中,二者携手汇聚起传统文化所蕴含的民族向心力,不仅激发起国人以诗为桨、破浪前行的力量与勇气,也表达了古井贡酒“寻文化之根、铸民族之魂,举杯古20,畅饮中国酿”的美好愿望,从而让全世界见证了“中国酿世界香”的魅力。
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解读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 □ 本报记者 赵晨熙 野生动物是地球上所有生命和自然生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生存状况同人类可持续发展息息相关。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于1988年制定,2004年、2009年和2018年三次修正,2016年进行了修订。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和拯救繁育工作、维护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此次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好与生物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秉持生态文明理念,以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岳仲明重点从五个方面介绍了主要修改内容。 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了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明确依法将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划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进行严格保护。将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纳入应急救助范围,加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能力建设,建立收容救护场所,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救护工具、设备和药品。 随着我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野生动物种群得到有效恢复,一些地方野猪等野生动物泛滥成灾,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农牧生产。对此,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细化了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和评估情况,对种群数量明显超过环境容量的物种,可以采取迁地保护、猎捕等种群调控措施,对种群调控猎捕的野生动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综合利用;明确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建设隔离防护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预防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同时,明确将中央财政对致害防控的补助范围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此外,规定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而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 外来物种入侵,破坏生态平衡,为加强外来物种防控,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物种不得违法放生、丢弃,确需将其放生至野外环境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现来自境外的野生动物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同时规范野生动物放生活动,要求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放生野生动物活动的规范、引导。 2020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为做好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衔接,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同时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管理制度作了规定,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这一制度扩展到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根据有关野外种群保护情况,对不依赖于野外资源、技术成熟稳定、有一定养殖规模的人工种群可以不再列入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实行与野外种群不同的管理措施,但应当依法实行备案和专用标识管理。这些人工种群的一部分可以依照畜牧法规定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按照家畜家禽管理;另一部分可不作为野生动物进行管理,适当放开其人工种群及其制品用于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岳仲明表示,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要加强法律宣传、解读和引导。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也要加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规定,健全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